经中共乌拉特后旗委员会研究决定,面向全自治区公开选拔部分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选拔职位和人数
公开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:乌拉特后旗教科局副局长兼民族教育园区校长;乌拉特后旗卫生局副局长兼旗医院院长;乌拉特后旗接待处主任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应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基本条件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较高的管理水平及较强的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,爱岗敬业,勇于开拓创新;
2、自治区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(包括聘任人员)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;
3、公开选拔的三个职位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:6,如报名资格合格人数未达到拟定选拔名额比例要求的,不再开考该职位。
(二)资格条件
1、报考乌拉特后旗教科局副局长兼民族教育园区校长岗位,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(196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,蒙古族,中共党员,蒙授大专(含大专)以上学历,中级以上职称,具有中学校长、副校长、教务主任两年(含两年)以上工作经历。
2、报考乌拉特后旗卫生局副局长兼旗医院院长岗位,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(196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,医学类大专(含大专)以上学历,主治医师(含主治医师)以上职称,具有医疗卫生机构正职、副职或科室主任两年(含两年)以上工作经历。
3、报考乌拉特后旗接待处主任岗位,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(196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,大专(含大专)以上学历,相貌端庄,善于协调,思维敏捷,口齿伶俐,有一定演讲和演唱特长,从事接待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两年(含两年)以上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受理报名:
1、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、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
2、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;
3、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;
4、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;
5、其他不宜报考的。